协议构成及须知
1. 本协议是运化工的注册用户(包括使用运化工平台的个人和所代表的企业)与运化工运营企业(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法律契约,注册运化工即代表接受本协议的约束,并自注册成功之时即成为本协议的一方(即运化工用户)并自发出协议之时即受协议条款的约束。
2.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签约地为宁波。下文中的运化工指其运营企业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协议的契约方之一。下文中的“用户”指运化工注册用户,是本协议的契约方之另一方。
3. 用户欲访问和使用运化工,必须事先认真阅读本协议中的各条款,包括免除或者限制运化工责任的免责条款及对用户的权利限制。请审阅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如不同意本协议条款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请不使用或主动取消运化工提供的服务。对运化工的使用行为将被视为对本协议条款的完全接受,包括接受运化工对条款所做的任何修改。
用户使用规则
1. 运化工服务仅限于为用户提供正常和合法业务工具,用户如果使用运化工产品从事以下行为,即导致根本性违约,运化工有权随时停止服务、解除本协议,并追讨因此带来的损失:
- 1)有明确证据表明用户使用运化工用于违反法律的业务。用户发送了任何妨碍社会治安或非法、虚假、骚扰性、侮辱性、恐吓性、伤害性、破坏性、挑衅性、淫秽等内容的信息。
- 2)对运化工产品进行了任何形式的对其他第三方的再授权使用,销售或转让。
- 3)提供的公司信息或个人资料不真实,或有可能对运化工其他用户构成误导甚至欺诈。
- 4)滥用运化工产品的通信功能发送垃圾邮件和短信。
- 5)对 运化工 的连续服务和商誉构成损害的其他行为,包括对运化工服务器的攻击。
- 6)其他运化工认为是不符合整体服务需求的特殊情形。
2. 运化工使用用户所拥有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作为用户权证的唯一识别信息。当用户不再拥有在运化工所登记的域名时,运化工有权随时删除该用户的所有数据。
3. 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和使用电信增值业务所需的设备,自行负担上网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或移动通信提供商)收取的通讯费、信息费等有关费用。如涉及电信增值服务的,请与您的电信增值服务提供商确认相关的费用问题。
知识产权
1. 用户完全拥有在使用运化工平台时创建的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资料、价格数据、客户资料、联系人等信息)的所有权,并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包括从运化工平台中复制、导出和删除。未经授权,运化工不得使用用户的数据。
2. 运化工完全拥有运化工平台的全部知识产权,用户签署本协议后并未拥有运化工平台的所有权。运化工的公司名称、标志、LOGO、产品名字,以及运化工平台的应用程序、源代码、界面设计、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等所关联的知识产权都已经属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授权不能使用。
3. 用户不得将涉及运化工拥有知识产权的相关内容用于本协议范围以外的任何商业目的或泄露给第三方。用户不得出售、转售或复制运化工产品,亦不可基于商业目的模仿运化工的产品和服务。用户不可复制和模仿运化工的设计理念、界面、功能和文字及图形说明。未经运化工许可,用户不得基于此协议所约定的服务对运化工平台进行修改或制造、衍生其它产品。
数据安全及保密
1. 用户有义务维护自己在运化工平台中的账户信息的完整性、密码的保密性。因用户维护或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用户帐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负责。用户不得向他人提供运化工在线平台的全部或部分服务,也不得容许他人通过自己的账户使用运化工平台。
2. 运化工的客服人员不接受用户的口头请求对其密码进行重置。运化工对用户初始化后的密码不可知。对所有用户输入的信息和上传的文件, 运化工员工不能对其进行其他任何侵犯隐私的操作。
3. 用户对其输入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合法性、适用性等自行负责。用户不可破坏运化工的安全或授权措施,不可翻阅或存取非自己所有的数据。
4. 除应政府或司法机关调查或法律要求外,运化工直接口头或书面向第三方提供涉及用户在使用运化工平台过程中保存在运化工服务器上的数据的行为属于泄密行为,所造成对用户的直接损失,并经证实,用户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运化工按协议相应条款赔偿。
5. 本条款中的保密义务、权利和责任不适用于如下信息:(1)非由于运化工不正当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2)由运化工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3)经用户授权发布的信息; (4)由于法律、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6. 运化工保留使用汇总统计信息的权利,但这些信息是匿名,且不针对特定用户的。
7. 运化工保留面向基础版用户刊载广告的权利,这些广告刊载过程中将可能使用必要的定向技术来提高广告相关度,但运化工不会将用户的个人信息透露给广告商,而只会在匿名的基础上通过自动化匹配技术实现广告优化刊载。
服务水平及赔偿
1. 运化工将尽最大努力保障平台的连续可靠运行,运化工进行任何计划的停机升级或维护,应提前一周通知用户。 此项停机时间不计算在正常运行时间可用性百分比之内。用户如果对升级、维护停机时间有不同意见,需在收到通知的次日内提出要求并与运化工协商。正常运行时间可用性百分比是指每个自然月停机时间(分钟)占全月工作时间(分钟)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为:1 - [ (当月异常停机时间总和)/(60×24×当月天数 – 计划的停机维护时间)]
2. 运化工将尽最大努力保障用户数据的安全,运化工承诺在有任何用户数据因服务器存储设备损坏时以最快的速度从最近的备份中恢复数据,但无法承诺100%的数据恢复,对因数据丢失带来的其他连带或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在发生需要从备份文件中恢复数据的情形时,运化工通常需要4小时,最长48小时完成,在此时间范围内的数据恢复视作服务是连续的。
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1. 因一切不由运化工可控因素引起的服务中断和长时间终止不属于运化工违约,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控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1)用户的方客户终端硬件及网络,互联网络,机房供电系统故障;
- 2)不可抗力:
- 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
- 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
- 政府电力部门或电信部门的行为;
- 电信线路被人为破坏或骨干网线路、设备因调试、扩容所引起的中断;
- INTERNET公网阻塞或其他通路(如访问目的地的服务器响应速度)问题;
- 外部人为破坏因素引起的,超过安全设备的承载能力。
- 3)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
-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
2. 运化工不保证网址所载公开信息、软件演示和免费软件服务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并明确地否认就该等信息和软件功能的错误或遗漏承担责任;并不对信息和免费软件做出任何种类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没有侵犯第三方权利、所有权、适销性、质量令人满意、适合特定的用途和没有计算机病毒的保证。
3. 运化工对任何损害概不负责,无论这些损害是否由于使用、不能使用本平台的结果或由连到本平台的任何Web网站或者任何这类网站中包含的信息所引起(包括但不限于由损失的利润、损失的数据或业务中断而造成的损害),也不管它们是否有保证、合同、侵权行为或任何其它法律根据以及事前已得到这类损害可能发生的消息。如果用户由于使用本站的免费信息和免费软件版本导致需要对设备或数据进行维护、修理或纠正,用户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
4. 在任何情况下,运化工对于与使用或未能使用本平台或任何链接的网站免费的内容、资料、软件功能有关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连带的或其它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润损失、业务中断以及您的信息处理系统中的信息或程序或其它数据的丢失)不向任何机构承担责任。
5. 运化工平台中的所有言论并不代表运化工的观点。这里所指的言论包括新闻及动态但不仅限于此。如果上面的言论对用户造成伤害,运化工将协助您及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清除相关内容并查找IP记录,但运化工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修订
1. 运化工有权随时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订,并在修订生效日前三个工作日更新在运化工网站。
2. 修订的条款始终公开在运化工平台条款页面
争议解决
如果就本协议的解释或执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力争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如果在一方向其他方送达要求开始协商的书面通知后六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那么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不可上诉。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当任何争议发生时以及在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